買賣物業所涉印花稅不少,精明的港人都會想盡辦法節省此開支,近日就有客人查詢,如果賣家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,買家直接買入有限公司,是否可節省印花稅?

這個做法中間涉及很多風險,可能得不償失。首先,買家需要全數繳付公司價值(包括樓價),以獲得公司全部權益(股權)之後,再以有限公司名義加上個人名義擔保,才可向銀行申請按揭,成數最高只達六成。如購入之公司之前是有營運之公司,更無法取得按揭。若需有更高的按揭成數,就需由公司名義轉回個人名義,但此舉已經是轉售,需要繳付印花稅。若然樓價在期內升值,不僅印花稅增加,更會使公司一方有應課稅利潤,需繳付利得稅高達15%。另外,有限公司亦需每年由會計師進行核數及報稅,洗費成本不少。

再者,日後若財政狀況有變需賣樓套現,下手買家未必肯購買有限公司,凡此種種,都證明此法可行性不高。其實若然能帶來多種好處,相信此法早在市場上廣為通行。與其花心思鑽空子,何不找專家比專業意見?即刻聯絡我們按揭專員,37年按揭轉介經驗,專業細心,費用全免。

最後修改日期: 2023 年 10 月 1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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