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往不少夫婦會聯名置業,但當有一定經濟實力時,就可以將物業業權轉至其中一方,好讓另一方回復首置身份再置業,減少稅項支出。最新2024年財政預算案撤銷了所有印稅辣招後,持有物業再買第二層樓毋須再付額外辣例,但仍要注意的是,有按揭在身,會影響按揭成數及供款與入息比率( DTI)測試,所以在特定情況下,甩名仍然有需要。本文將詳盡分享新例下甩名的操作,以及各種按揭財技及注意事項。
物業「一變二」簡易操作
把聯名物業甩名後,甩名的一方將回復首置身份,其後透過轉按第一間物業套現作為首期,再以低稅購買第二間物業,即可完成一開二之操作。
表單的底部
甩名轉名申請、律師費、印花稅事宜
透過聯名物業甩名,再買第二層樓,能慳幾多稅呢?
若第一間物業以夫婦聯名買入,若想雙方任何一位其後購入第二間物業,可以將原有物業甩名予伴侶,只需按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,詳細第2標準稅率可參考下表:
https://www.gov.hk/tc/residents/taxes/stamp/stamp_duty_rates.htm
既然沒有了印花稅辣招,為何仍要甩名?
如果想買第二個物業,仍有按揭在身,按揭成數需要減一成,即銀行最高只能批出樓價6成的貸款。另一方面,雖然金管局暫停壓力測試,但申請按揭仍要通過供款與入息比率(DTI)要求,如果有按揭在身(multiple mortgages),供款與入息要求會由50%降至40%,相對而言申請人的入息要求需要更高才能通過。
想解決按揭成數的劣勢,有兩個方法。首先可以透過申請高成數按揭去補足按揭差額,但前題是第一個按揭已沒有按保在身,而且因為有按揭在身,上按保需要支付的保費會較首置人士為高。
另外一個方法則是分開供樓,只要先生將自住物業轉名給陳太,自己在沒有按揭在身的情況下,購買新物業就毋須再受multiple mortgages所影響。當然,這需要夫婦2人收人能獨自通過新買物業和轉名物業的DTI測試,但在新政策下就毋須再過壓測,相信申請會較之前容易過關。
聯名物業甩名如何計算稅款?
如是2轉1甩名,每份都是50%業權,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,稅率可參考上述稅表。如果是3轉1,每人業權是1/3,印花稅便以樓價的2/3計算。簡單來說,即以甩名的業權等值去計稅。自行計算時,樓價不應偏離市價太遠。
甩名或除名的申請流程?
甩名申請流程如下:
- 雙方先簽一份轉讓臨時合約,然後到銀行申請轉按。
- 銀行按揭批核後,再到律師樓辦正約,繳交印花稅及處理甩名手續。
臨時合約格式可以自制,需要有以下元素:
- 文書日期
- 成交日期
- 物業地址
- 樓價
- 買賣雙方的名稱和身份證號碼。假設雙方為A和B,A甩名給B,賣方便填寫A+B,買方則填寫B
為何應先申請銀行按揭後,才至律師樓辦理甩名手續?
在處理甩名時,律師樓一般會建議客人直接辦理正式買賣合約,一旦「開了file」,即使之後因任何情況取消甩名,都要支付律師費。相反,如先到銀行辦理按揭,萬一按揭不批,或批出條款、成數不理想,可隨時取消甩名,免去額外支出。
何時需要支付甩名印花稅?甩名過程需時多長?
甩名印花稅須於簽署臨約後一個月內,由律師樓支付給稅局。若一個月內銀行未能批出按揭,雙方只要重簽另一張臨約便成。
大部份銀行承做甩名按揭,只需雙方提供臨約,業主可於獲批按揭後,自行到律師樓再做轉名正約。整個甩名過程最快可於1至2個月內完成,主要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速度,因銀行批核按揭只須1至2個星期。
甩名予擁有物業的近親,印花稅是多少?
假設丈夫甩名給太太,即使太太本身已有物業,由於是近親轉讓,甩名的印花稅仍是用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計算。
物業未過額外印花稅(SSD)鎖期,甩名予近親須否繳付SSD稅?
若甩名予近親,即使物業未過SSD鎖期,亦毋須支付SSD稅。惟甩名後物業將重新上鎖2年,期內賣樓須繳付SSD稅,2年鎖期是以臨約日期計算。而且自2024年2月28日,政府已全面撤銷印花稅辣招,包括SSD。
近親的定義?
近親指夫婦、兄弟姊妹、父母,同父異母兄弟亦為近親,但要提供出世紙證明。祖父母和孫兒不當作近親,但如父母已離世,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母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,以稅局批核為準。另外,外父外母、老爺奶奶亦不算近親。
甩名對象不是近親並已有物業在身、或甩名時物業未滿2年鎖期,如何計算SSD稅?
自2024年2月28日,政府已全面撤銷印花稅辣招,包括SSD。
以往,非近親轉讓不能豁免額外印花稅,有人就想盡辦法避免,如果是媳婦和奶奶聯名的物業,可先讓奶奶轉名予兒子,再由兒子轉名給妻子,但當中亦有風險。
若買樓後短時間內轉名,須否支付利得稅?
若業主擁有100%業權,並短時間內轉名給家人(譬如少於3年),而期內物業有相當升幅,稅局或會徵收利得稅。如僅是甩名,例如將一半業權賣給另一家人,稅局一般不會徵收稅款,因為「業權歸邊」非為圖利,但大前提要有實質金錢交易。
甩名按揭財技及注意事項
有何盡量節省甩名印花稅的方法?
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,轉讓價越低、印花稅越少。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,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,追討印花稅差價。
若轉讓價比市價低兩成或以上,稅局追收稅款機會便很大。另外,如定價太低,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,套現的資金未必足夠支付第二層樓的首期。
業主應先到不同銀行估價,尋找估價最低的銀行。大部份銀行使用多於一間估價行,申請人可查閱各個估價後,選擇最低估價。部份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,再調低10至20%作為轉名價。實際定價,可以向麥氏按揭之客戶團隊查詢; 電話90146928。
甩名按揭最高可借幾多成?有何套現技巧?
根據按揭新例,樓價1,500萬元或以下,聯名物業甩名按揭成數最高可做8成,需要壓力測試。如想盡量套現作為第二層間物業的首期,可從拉高估價着手。一般而言,定價較市價高出5至10%,銀行普遍可彈性處理。
甩名按揭定價低可慳稅,定價高則套現金額較多,有否兩者兼得的方法?
舉例假設聯名物業價值800萬元,「甩名」交易只需以樓價的一半(即400萬元)計算印花稅,稅項為60000元;而800萬元物業不上按保,可借7成按揭即560萬元。
如銀行評估該物業價值900萬元,並以此為「甩名」交易價,以物業價值一半計算,印花稅便升至67500元,但按揭貸款額上限亦升至630萬元。
對比之下,以900萬元作為「甩名」交易價更著數,雖然印花稅增加7500元,但按揭貸款額多70萬元,只要把其存入按息掛鈎高息存款戶口(Mortgage-link),額外貸款利息便能100%對沖,故70萬元資金成本約1%(7,500元/700,000元),而且貸款額越高,回贈就會越多。因此,即使不打算甩名後買第二層樓,高估價也未必不能慳稅。
能否以送契方式甩名,節省印花稅?
不能,若以「送贈方式」甩名,即是以零元交易,或以遠低於市價交易,稅局仍有機會以市價追討印花稅,另銀行5年亦不會承做按揭,未來售樓亦非常困難。即使近親買賣未必有實際金錢過手,所以甩名仍建議要以買賣形式進行,交易價格需要合理。
另須留意,假設是聯名甩名,田土廳的代價(consideration)需要注為完整樓價,不要注樓價的一半,例如樓價是1,000萬元,夫婦甩名時,需以注入1,000萬元價,而非500萬元,否則銀行或當作送契。由於買賣合約中已寫明是甩名,就算田土廳的代價是注入完整樓價,印花稅都會是以樓價一半去計。其實以上都是律師樓代辦,但筆者見過有律師樓曾「擺烏龍」,把樓價一半的數值注入田土廳consideration內。
想甩名,但擔心沒有保障,可以怎辦?
可以把甩名的成交期延長,令交易處於「待轉名」狀態。缺點是由於未完成甩名,如再置業雖可免去7.5%印花稅,惟不能申請高成數按揭,只可申請舊按揭成數。故最穩陣是先完成甩名,才作下一步行動,如有個別特殊情況,可事先向麥氏按揭之客戶團隊查詢; 電話90146928。
甩名套現後購買第二間物業,可否使用新成數敍做8成、9成按揭?
可以,但按保公司或會質疑,第二間物業是否用作自住用途。另外,若舊有物業已申請按保,於新買物業再度申請按保將會被拒,所以甩名的物業承造按揭,最好控制至7成或以下。
當按保公司質疑,申請人為何夫婦持有兩間自住物業時,一般貸款人的答案都是「舊物業給家人住,新物業是自住」,但有機會不被接納,例如:
- 如舊有物業面積很大或樓價很高,新物業面積很細或樓價很低,很難說服按保公司,舊物業是給家人住,新果層是自住。
- 如舊物業甩名時已做高成數按揭,聲明了自住,新物業又做高成數按揭也聲明自住,即兩公婆自住兩層樓。
- 如聲明舊物業用作出租,新買物業用作自住,並聲明需要靠租金收入補貼家庭生計,則要注意舊物業的按揭成數,是否符合最多6成的出租規定,另外亦有機會被要求出示舊物業的出租證明。
按保公司如何判斷是否第二間物業?
首先,業主於按保申請表上,需要聲明現時自住的物業是否自置。申請按揭需要如實申報,否則會負上虛假聲明的法律責任。
其次是,如甩名手續未完成,按保公司可於田土廳或環聯(TU)中,查到甩名的一方仍是該物業業主之一。
其三是,即使甩名已完成,業權已全歸配偶。如是聯名報稅,稅單會顯示配偶的名字和地址。按保可從查冊中得知,稅單的通訊地址是配偶名下的物業。
未完成甩名下買第二間物業,會否扣減按揭成數(根據新例)?
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,便購買第二間物業,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,不會批9成按揭(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)。有些情況是完成甩名手續後,田土廳已更新,但環聯未更新,銀行或按保公司或要求申請人提供律師樓發出的assignment,去證明舊物業已完成交易。
未完成甩名下買第二間物業,壓力測試會不會計兩層樓?
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,亦不需透過按保承做高成數按揭,並向銀行提供相關的買賣合約,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供款與入息比率( DTI)測試,也不會影響按揭成數。
其他重要法律條款須知
物業甩名後買入第二間物業,其後轉名予配偶再買另一物業,無限輪迴避稅是否可行?
不可行,如重覆轉名避稅操作,尤其短時間內進行,稅局會以「不代表自己行事」為由,追收印花稅的差價。
高樓價下甩名的印花稅昂貴,分批甩名慳稅是否可行?
不可行,稅局發現後,會以「一系列交易」為由追收印花稅差價。例如樓價1,200萬,聯名甩名印花稅為13.5萬。如分兩次進行,每次甩1/4,每次印花稅將跌至100元(因每次的業權等值是300萬)。如作相關操作,稅局或會質疑分批甩名動機,一旦稅局不接受業主的解釋,就會追討印花稅。
請問父母物業(沒有按揭),想轉名給(女兒)。
請問需要做什麼手續?
有關費用多少?
什麼時候會生效?
謝謝!
你好!
我係Shirley!
律師費約$16800
簽定買賣合約後30天後生效
如有其它問題, 可直至電或Whatsapp 9014 6928 聯絡我
謝謝!!
如果層樓供緊,想由先生名轉俾太太,或者加太太個名,手續費要幾多?要另外再俾印花稅嗎?
需要比印花稅,置於費用就需要了解你的物業先可以。
可直至電或Whatsapp 93864017 聯絡我Carman